前幾天敲定了人生第一筆自己作主的保險。
跟我洽談的業務員屬於美商保德信人壽,早在去年十月就已經開始和我接洽,
與之前遇過的保險業務相比,這次的遇到的顯然專業許多,
第一次見面他會先從了解家庭背景開始,發現你可能的需求,而不是不分青紅皂白地糊亂推銷保單給你。
了解背景和需求之後,第二次他才會帶著規畫好的保單來跟你說明,
然後討論裡面的內容是否符合需求,不符的地方就再修正再討論。
一方面抱著想多了解保險這個東西的想法,一方面則是想測測這位業務的專業程度,
我問遍了保單裡面的各種術語、保障和數字,
而對方則很有耐心地針對我提出的疑問一一給予答覆,
並且很有系統地跟我介紹各類保險的概念。
對這些概念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之後,我也開始從測試的心態轉成認真思考自己的需求。
跟這位業務的對談之中,我了解他們將人生的風險分成四大塊:老、病、死、殘。
「老」造成的風險是活太久沒錢生活,對應到的是年金保險,同時越老在「病」跟「死」這兩方面的風險也會越來越高;
「病」造成的風險一個是醫藥費支出,對應的是實支實付型醫療保險,
另一種則是因病造成的收入中斷,對應到定額支付型的醫療保險,然後還有重大傷病險等;
「死」對應的是最常見的壽險,但其造成的風險並不是在自己,而是在自己要照顧的人,
壽險可以在自己身故之後代替我們照顧他們;
「殘」對應的則有壽險跟意外險,在自己因傷殘失去生活能力時保障自己的生活。
但是保障歸保障,保險公司不是慈善機構,當然會收取讓他們能獲利的保費來維持營運,
基本上保單的保障越完整、期限越長、風險越高,需付的保費當然也就越高,
所以釐清自己哪些需要哪些不需要,將錢花在刀口上,就是買保單前所要做的功課。
以我目前的情況來看,因為才剛出社會,薪水跟儲蓄並不多,
當然不希望繳的保費佔太多支出。
另一方面,因為我還沒成家,同時父親有退休金,母親還在工作,也比較沒有養家的負擔。
因為還年輕也還沒什麼後顧之憂,「老」跟「死」對我的威脅並沒有很大,
我比較在意的風險,是「病」跟「殘」的部分,
也就是發生什麼意外或疾病,導致無法工作賺錢,甚至無法照顧自己的生活,
以我目前的財力來說絕對無法應付這種情況,
於是就會拖累家人來照顧我,而這是我所不願意的。
第一次保德信的業務為我規畫的保單是
「終身壽險50,15年定期壽險250,實支實付醫療20,定額醫療15」
壽險保障了死亡跟全殘,,實支醫療幫忙支付生病的醫藥費,定額醫療則補貼生病無法工作的收入損失,
但是因為終身壽險的保障期間是終身,保費相對來講高很多,
而以我的年紀20年後還用不到的機率非常高,
稍微估算了一下,如果我把放在終身壽險的保費存在銀行,以2%的平均年利率復利,
20初頭年的本利和就會大於保障金額,
以這種角度來看,我把保費省下來拿去投資,所能得到的保障還比較大。
當然我在20年內就掛掉的風險還是有,
不過我覺得,要防在20年內死亡或全殘的情況,就保定期壽險,
然後將保費的差額拿去做其他理財投資,
對目前的我來說,因該多將錢配置在有時間複利優勢的地方。
第二次那位業務跟我介紹了年金保險,並搭配定期壽險跟醫療險,
所規畫的年金保單需從現在繳費至55歲,年繳約4萬1,到55歲時共約繳納120萬。
而55歲之後只要還活著,每年都可以領回6萬元。
繳4萬領6萬,有50%的增值,看起來很吸引人,但問題是這還必需考慮到55歲之後我還能活多久。
以台灣男性平均壽命75歲年來看,55歲後可以領20年,每年領6萬,共可領120萬。
這也就是說我投入的金額跟最後可拿回來的錢期望值完全相同。
但是等等,如果這期間我把錢放銀行,以平均年息2%來看,到我55歲都還有超過50%的增值,
現在將錢投入年金保險竟然比不上將錢直接放銀行!
當然到我55歲時,台灣平均壽命可能又提高了十歲,
但是投報率算起來也只跟放銀行差不多而已,
考慮通膨和其他可能投資機會,我認為目前我並不適合將錢放入年金保險。
經過前面幾次的討論後,第三次的保單規畫變成了10年定期壽險加醫療險。
在這邊之所以定成10年期,是因為那位業務跟我提過,
定期壽險快到期時可以辦理展延,將保障期限往後延長,
以往後展延10年為例,它可以是將10年期壽險變成20年期壽險,保費定價以我目前的年齡來算,
也可以是10年後再買一次10年期壽險,保費定價以我10年後的年紀計算。
通常以目前年齡來算保費會比較便宜,因為保險費率會隨年齡增加而增加。
若以第一種方式做展延,則在展延時就要把前10年中,
10年期壽險保費跟20年期壽險保費的差額補繳回來。
我將壽險定成10年的原因,在於保障期限越短所需繳的保費越少,
若10年後我決定展延10年,比起一開始就定20年,
我在前期的保費負擔較小,保費差額可以拿來做其他運用和投資。
由於這次的保單規畫已經是討論好幾次之後的結果,
基本上我蠻認同這樣的費用和保障,便簽了合約,
不過因為幾天後在保德信網站上看到其他我認為更適合我的保險商品,
我決定更改合約內容,於是又有了第四版的保單規畫…(感覺我快變奧客了…= =)
第四次的保單規畫,我打算做的更改是:
(1)將定期壽險改成傷害險(也就是意外險)
(2)將原來的定額醫療險和實支實付醫療險(乙型)變成另一個實支實付醫療險(丙型)
第一個變更是因為壽險保障的是死亡跟全殘,
但是其他不是全殘的情況,例如斷一條腿或瞎一隻眼,壽險就完全沒有保障,
傷害險則會依傷殘程度的不同給予不同比例的保險支付。
不過這邊要注意的是,傷害險並不會保障因病造成的傷殘或死亡。
前面提過我較在意的是「殘」而不是「死」,因為我目前還沒有要照顧誰的生活,
而因跟疾病比起來,我認為意外造成的「殘」發生機率要高很多,
於是我便將壽險改為意外險。
第二個變更則是因為我發現乙型醫療險保障了病房費用、住院醫療費用、手術費用,
定額醫療險則保障病房費用,加護病房費用、手術費用,以及門診費用,
而丙型的保障則是前面兩者的聯集。
乙型跟丙型是實支實付,有收據才依金額理賠,
定額醫療險則是有醫院證明就能拿到固定的理賠額度。
我的想法是,買醫療險目的是防範大量的醫療支出,
我並不想花1000卻跟保險公司要2000,所以定額醫療似乎不是那麼必要,
換成丙型將兩者共同包含的理賠範圍包起來也就夠了。
不過第二個變更後來我再仔細想想,定額醫療可以補足收入減少的部分,
若是我之後有貸款要繳,那長期臥病在床無法工作時就會造成很大的風險。
所以最後我決定只變更第一項。
到此為止,保障範圍我已經大致決定,不過中間還卡著一個問題:
保德信的傷害險和醫療險都是附約,
必需依附在一個主約上(如壽險、年金)才能成立,
而且主約有較期間附約才有效。
原本我打算用100萬的10年定期壽險來當主約,之後有需要再做展延。
但很不幸的今年保德信剛好將定期壽險最低保額提高為200萬,
將200萬定期壽險加上醫療跟意外險,保費已經超出我目前想支付的額度。
於是我想到了那位業務跟我提過的另一個觀念:減額繳清。
減額繳清指的是將該保障的保費辦理停繳,
停繳之後該保障合約雖然繼續有效,但是理賠的金額就會只剩下該保障的價值準備金,
相當於你目前所繳保費扣掉一些營運費用後所剩下的價值。
由於保德信規定保費繳兩年後才可以做減額繳清,
所以我最後決定用50萬的終身壽險當主約,兩年後減額繳清,
對我來說,等於是用兩年終身壽險的保費買一個可以終身買意外跟醫療險的權利。
意外險的保費只跟工作類型有關,理賠範圍不會因其他因素改變,沒有必要去「買」一個權利,
但是醫療險就不同,投保之前就發作的疾病,在之後的投保都會被排除掉,
並且體檢紅字越多,保費就會跟著增加,
所以那位保德信業務一直建議我趁年輕趕快卡位醫療險,
這也是為什麼我覺得拿兩年保費來卡位還算值得。
於是,經過了一波三折的修改與討論,
我們終於敲定了最後的合約。
在這邊我將買保險過程中的一些想法記錄下來,
也許有些帶有偏見,也許有些觀念並不正確,
裡面的情況也會因為人生階段的不同而需要不同的考量,
不過至少可以提供一些參考。
謝謝收看~